学院全体同学:
学校开展了2021-2022学年度春季学期广东省普通高校员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经评选审核,现对申请并获得2021-2022学年度春季学期初评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员工名单予以全院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太阳成集团tyc33455员工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2022年3月24日
3.受理单位:太阳成集团tyc33455员工工作办公室(B6-402)
4.联系人:潘老师、杨老师,020-36903305。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33455-2021-2022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审核通过员工名单(6人).xlsx
太阳成集团tyc33455
2022年3月22日